【网报道】据台湾“中央社”12日报道,台湾艺人黄子佼涉嫌购买少年儿童性影像,台湾“高等法院”11月底二审依“个资法”判处其有期徒个月,缓年。台“高等检察署”(简称“高检署”)24日提起上诉,认为黄子佼对于少年儿童身心健全发展侵害甚巨,不宜宣告缓刑。
黄子佼 资料图 图源:台湾中时新闻网
据报道,台“高检署”24日称,就黄子佼案提起上诉,主要理由为对于少年及儿童身心健全发展的侵害甚巨,不宜宣告缓刑。二审判决仅以与被害人达成和解及赔偿完毕,即予以缓刑,有判决不适用法则或适用不当。
黄子佼涉购买持有少年及儿童性影像案,一审被依“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判个月徒刑。经上诉,二审台湾“高等法院”改依“个人资料保护法”判刑个月,缓年,须提供义务劳小时及接受法治教场。
此外,二月底判决,认定犯罪事实为黄子佼无故持名少年儿童个性影像,另无从确名少年儿童个性影像是否为少儿本人所拍摄及不知其被拍时的年龄,无法就此部分对黄子佼论罪,因此退回由检察官另行处理。(尹艳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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